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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4

網路上爆料,會不會被告?

這個話題,這引發了很多人對於言論自由和公然侮辱、誹謗罪的討論。 公然侮辱是指在公共場合或者以公開方式對他人進行侮辱、誹謗或者威脅,造成對方的名譽、榮譽或者尊嚴受到損害的行為。描寫得太清楚,像是你想罵名人、藝人、網紅,就在網路上說:「XXX王八蛋」,看的出來就會GG了。 當然如果你以「我做夢夢到」為開頭爆炓,但是,一樣描寫得太清楚,以公開方式造成對方的名譽、榮譽或者尊嚴受到損害的行為,一樣是無法規避責任的,要小心。 匿名罵人也不代表就沒事,查出帳號是使用者,像罵「白痴」「笨蛋」「廢物」「你就爛」,依照推文的脈絡看得出來你在罵誰的話,公然侮辱也是成立的。 誹謗罪是指以文字、口頭或其他方式對他人進行誹謗,造成對方名譽、信用或者其他合法權益的損害。 如果我們在網路上發表言論,要如何保護自己呢? 應該注意言論的真實性和客觀性,盡量不要對他人進行誹謗或公然侮辱。如果有必要發表意見或者批評,也要避免使用過激或者不當的言詞,讓自己的言論更具說服力和公正性。 如果我們在網路上發表的言論引起了他人的不滿或者損害,我們也應該及時采取措施進行修正或者道歉,避免進一步激化矛盾。如果被他人誹謗或公然侮辱,我們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這論自由並不等於可以任意發表言論,尤其是對他人造成損害的言論,應該在行使這個權利的同時,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我自己是有留言時,莫明被牽連,但還好什麼都沒有說,所以,網路上的發言,也是要小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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