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瞻編來公告新資訊,行政院會在13日,通過網路投資廣告實名制規範,未來相關廣告除須載明刊播者等資訊,也禁登冒用名人引誘投資等6類廣告,而平台業者若違規刊登,恐有連帶賠償責任,該規範要求未來相關廣告除須載明刊播者等資訊,也禁登冒用名人引誘投資等6類廣告,如果平台業者違規刊登,他們可能面臨連帶賠償責任。
草案明定了網路投資廣告實名制,要求網路平台業者提供的廣告中載明刊播者、出資者及其他相關資訊。如果網路平台業者等刊登或播送違反規定的廣告,他們應立即移除、限制瀏覽、停止播送或為其他必要處置。如果該廣告導致有民眾因誤信廣告內容或因被詐欺而受有損害,平台與委託刊播者、出資者須負連帶損害賠償。
修法的目的是遏制透過臉書等社群平台投放釣魚廣告進行投資詐欺行為,因為計算去年到今年2月底為止,投資詐欺的件數雖然不是最高,但詐騙金額達新台幣38.4億元占所有詐騙金額的一半,相比其他小額詐騙金額十分可觀,希望能減少因釣魚廣告而受騙上當的人,減少受害者!也替人民們把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