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遺產分配爭議!讓律師帶你提前準備、破解傳統迷思!

文:ListenContent有感說 編輯部|推薦節目:解鈴之聲 鍾依庭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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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繼承順位與比例怎麼算?
在無遺囑的情況下,法律會以「法定繼承人」來分配遺產。若爸爸過世,媽媽與子女屬於第一順位繼承人,遺產會平均分配。例如有兩位子女,則三人平均分配。此外,媽媽還享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也就是可以先行計算與爸爸婚後共同財產的剩餘部分,再加上她的繼承份額。
二、生前移轉財產偏心,其他子女怎麼辦?
父母有權基於自由意志將財產贈與特定子女,但如果這些行為是在失能、癌末等無行為能力時期所做,或是毫無知情的情況下被他人代辦,就可能涉及「無效法律行為」。例如:一位父親在癌末安寧療護階段將保單受益人改為么兒,若能舉證父親當時已無意識、無法理解其法律行為,即可主張該處分無效,並要求追回。
三、保單、房產悄悄過戶怎麼處理?
若父母有偏愛某位子女,在生前將房產或大額金錢轉給對方,且具備完整的法律程序與行為能力,那麼其他子女即便心中不平,也難以主張無效。但如果轉移發生在父母意識不清、或由他人擅自辦理,就可能涉及「侵權」或「撤銷行為」,可透過訴訟追回。
四、遺產分割訴訟怎麼處理?
在父母過世後,子女可以向國稅局調閱遺產清單,掌握父母名下財產。若兄弟姐妹間協商不成,最常見的爭議就是「不動產如何分割」。例如:遺產中有價值兩千萬的房子,四位繼承人中,媽媽與大兒子現居於此,其餘子女則無使用權。若欲保留房產,就需給付相對價值(各500萬)給其他兩人,或以房產出租收益進行補償。
五、常見繼承迷思
1.出嫁女兒沒有繼承權?
錯。女性婚姻狀況不影響她的繼承權,切勿因為傳統觀念而辦理拋棄繼承。
2.長孫有特別的繼承權?
除非子女已過世,否則長孫並無直接繼承權。只有在代位繼承的情況下才成立,不能因「排行」或「傳統地位」而優先。
遺產處理不只是錢的分配,更關係到家族情感與信任。預立遺囑、規劃財產、理解法律,是避免爭端的最好辦法。若您或親友也面臨類似問題,請及早諮詢專業律師,保護自己,也守住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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